關聯公告
貴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100路公交車車身廣告媒體使用權公開招租
2021-12-08
項目名稱:貴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100路公交車車身廣告媒體使用權公開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1122(120)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披露表
信息披露日期:2021-12-08 至 2021-12-14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貴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100路公交車車身廣告媒體使用權公開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1122(120) | 信息披露期限:2021.12.8-2021.12.14 | |||||
標的情況簡介:本項目標的為貴陽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10輛100路公交車車身廣告媒體使用權。100路公交車于2021年9月28日開通,是中國貴州省貴陽市境內的公交線路,平均發車間隔為25分鐘,貴陽公交100路上行是從貴陽誠信南路(北)出發,到貴陽鉆石廣場,首班車7:00,末班車20:00。具體線路為誠信南路(北)一金陽新世界一金龍國際花園一綠色未來(北)一綠色未來(南)一八匹馬(北)一八匹馬(南)一鑒湖路口一貴陽一中(西)一石林路口一金陽醫院一龍泉苑街口-北京西路(西)一居然之家一龍泉新村一小灣河大橋一數博萬達廣場東一和尚坡-北京西路口一北京路一六廣門一云巖廣場一噴水池一大十字一鉆石廣場。主要途徑了貴陽市南明區、云巖區、觀山湖區及白云區4個區域。各車輛外廓尺寸長*寬*高為18m*2.55m*3.27m。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 招租人對合同標的中線路配車數總量的15%的車輛車身廣告媒體擁有自由使用權,用于招租人發布公益廣告。招租人發布公益廣告需占用超過合同標的15%以上車輛時,若招租人占用的發布位置不影響承租人廣告的正常發布,承租人應積極配合、支持;若招租人占用的發布位置影響承租人廣告的正常發布,招租人將按該發布位置的市場價、占用車輛數、占用時間等,經雙方協商確定后向承租人支付費用。 2. 承租人能用于發布廣告的媒體部位限于車身外部鈑金區域(不透光玻璃部分可使用)。承租人廣告不能遮蓋車窗、散熱孔(槽)、車門應急開關、燈光等,如需覆蓋車外服務標志、標識的,須按原位、尺寸、內容、格式等進行還原。承租人不能拆除或覆蓋金屬帖字和標志。禁止承租人在任何透光玻璃處張貼廣告。 3. 以簽訂的《租賃合同》規定條款為準。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租金掛牌價 | 781500元/年 | 承租人按照“先交后用,按季交納”的原則,在每季第一個月前(節假日順延)將當季的租金向招租人足額交清,租金一季一付,金額為成交價。承租人收到交易結果通知書10個工作日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
租賃押金 | 5萬元 | 在簽訂協議前,承租人應按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向招租人提交履約擔保。按照招租人文件和承租人響應文件訂立書面協議;履約擔保將在承租人辦理完成資產租賃手續后,30個工作內無息退還。 | ||||
交易保證金 | 16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_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王欣怡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