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體育發展有限公司11處資產招租(延期)
2025-06-11
項目名稱:貴陽市體育發展有限公司11處資產招租(延期)
項目編號:GP-C-ZL-2025307(307)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5-06-11 至 2025-06-17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包括衛生費、水電費、公共能耗費、中央空調使用費等) 2.自租賃期開始之日起,承租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對租賃物進行裝修的,須事先取得招租方書面同意,在不破壞原有租賃物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承租方可在租賃期限內對租賃物相關的原有布局進行裝修,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3.承租方另需要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招租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批后方可進行。 4.承租方應在裝修前向招租方完整提供相關的圖紙資料供招租方審核。承租方應按招租方審核合理意見對裝修方案進行修訂。但招租方審核不減免承租方責任,且招租方不因審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承租方裝修提升方案不得破壞租賃物結構或危及租賃物結構安全。承租方在裝修施工過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損壞已施工完畢的公共設施及相關物業、外墻、外立面等,不得影響或妨礙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維護、維修和保養。若違反前述約定,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包括賠償由此給第三人造成的相應損失。 6.裝修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等須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由承租方負責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7.租賃期滿后,承租方在經營期間自行購買的動產及附屬設施,如能單獨拆卸的,由承租方自行拆卸,如相關動產已經添附到招租方租賃物上,拆卸行為可能會造成租賃物損害的,承租方不得拆卸,該動產添附物無償歸招租方所有。 8.承租方應對招租方正常的租賃物檢查和監督給予協助。 9.承租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將租賃物完好交還招租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租賃物,應提前30天與招租方協商后另簽書面合同。未簽訂書面續租合同承租方繼續使用租賃物,招租方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招租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各項費用。 10.承租方應負責繳納租賃期內因使用租賃物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電話費、閉路電視視費、寬帶費等費用,承租方需按時、足額支付給招租方或按招租方要求直接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 11.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不得將租賃物設立抵押、質押、轉讓等權利負擔,如承租方違反本款約定,則招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履約保證金及公共能耗費用、空調管理費等費用不予退還,且承租方應向招租方支付相當于履約保證金金額的違約金。 12.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賃物進行任何違反合同約定及違法違規活動。 13.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承租方拒不維修,招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4.未經招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變更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用途。 15.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妥善處理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第三方之間的任何人身、財產及其他侵權糾紛。如因承租方經營行為導致需向第三方支付賠償款、違約金、罰款等,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招租方無關。如因此造成招租方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招租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方產生的罰款、賠償款、補償款、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等費用)。 16.承租方對招租方出租交付的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保管責任,因保管不善造成財產、物品、設施設備毀損、滅失的,應當向招租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7.無論任何原因,承租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招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限期糾正;逾期未予糾正時,承租方每日應當向招租方支付500.00元的違約金;承租方延遲糾正超過30日,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各項費用不予退還,且承租方應向招租方支付相當于履約保證金金額的違約金。 18.租賃期間如遇招租方承辦賽事、運動會、演唱會等,承租方租賃物需無條件服從招租方統一調度。 19.意向承租方需現場踏勘,并和招租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報名時需提交《現場踏勘確認書》。 20.本次項目標的8、10存在原租戶,且正在使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先承租權,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的,應自行與原承租戶協商搬離相關事宜。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組織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由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限:1-5年,無免租期,租期具體以簽約合同為準。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
租賃模式 | 模式一:房屋租賃(具體位置詳見清單) 1.租金收繳辦法: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承租方應在入駐租賃物5日前支付第一個租約期的租金,后續每個租約期的租金應于上個租約期屆滿5日前一次性足額支付。 2..租金遞增率:按每年5%逐年遞增。 3..租金支付方式:先付租賃費后使用原則,按季度、半年、一年收取等,具體以簽約合同為準。 4.此模式適用于標的1、2、3、4、5、6、7、8 模式二:房屋聯營(具體位置詳見清單) 1.聯營費收繳辦法:合作期內,聯營方(承租方)經營相關業務活動產生的營業收入須使用招租方指定的收款賬戶進行收款,每月招租方按照抽成比例對營業款扣除后,剩余部分營業款返還聯營方(承租方)。 2.聯營分成比例及遞增率:抽成比例為營業額15%,按每年1%逐年遞增。 3.租金支付方式:聯營方在1個合作期(12個月為1個合作期)到期后,應按收益保底年租金與按營業額分成比例計算出的收益二者取其高向招租方支付合作費用。 4.此模式適用于標的9、10、11 | |||||
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 | 年租金的20% | 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足額繳納租賃物押金/履約保證金。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附件標的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承租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承租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 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5、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6.《現場踏勘確認書》; 7.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8.收費標準須知; 9.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郭經理、雷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